美国上诉法院允许8名比特币(BTC)被盗受害者起诉币安
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裁定8名加密货币被盗受害者可在美国法院起诉币安,驳回其基于未签署用户协议的仲裁要求。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为8名加密货币被盗受害者扫清了在联邦法院起诉币安(Binance)的障碍,拒绝了该交易所要求将这些索赔强制仲裁的请求,因为用户条款从未被他们接受。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本周三批准了一项执行令状——一种罕见的补救措施,指示下级法院纠正明确的法律错误——并责令佛罗里达州南区法院撤销其早先的仲裁命令。这8名原告提起了针对币安控股、BAM Trading Services(币安美国运营商)以及创始人赵长鹏的集体诉讼指控,声称犯罪分子掏空了他们的钱包并通过该交易所洗钱。他们中没有一人持有币安账户或同意其使用条款。他们的投诉援引了《诈骗影响和腐败组织法》(RICO)、加利福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的转换及消费者保护法规,并指控币安在无视《银行保密法》义务的情况下经营无牌汇款业务。此前,佛罗里达南区法院法官曾基于公平禁反言原则将争议提交仲裁,该原则可以在非签约方从合同中受益时对其具有约束力。三法官小组不同意这一裁决,称这些索赔源于法律另行规定的义务,而非币安条款。由于联邦法律禁止对仲裁命令提起直接上诉,受害者们在与仲裁地问题斗争两年后,不得不寻求执行令状;币安曾坚持在香港逐案仲裁。该小组还采信了证据表明原告在国外将丧失索赔并承担不合理费用。该裁决通常适用于被盗的数字资产,为比特币(BTC)和山寨币持有者提供了一条更清晰进入美国法院的途径,而此时交易所的责任正受到密切关注。
程序性姿态绝非例行公事。由于联邦法律阻止对仲裁命令立即上诉,执行令状是受害者们在为期两年的索赔地点之争后仅存的出路。原告律所表示,币安曾指示他们在香港逐案仲裁,而该小组接受了证据表明他们在此安排下将失去索赔并承担不合理费用。这些合规指控与交易所已承认的记录一致。币安于2023年11月对违反《银行保密法》和经营无牌汇款业务认罪,同意支付43亿美元和解金,而检察官称其从未向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提交过一份可疑活动报告。赵长鹏承认未能维持反洗钱计划,并于2024年服刑四个月。洗钱的速度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受害者起诉交易所而非身份不明的窃贼,一项对255起黑客事件(涉及金额40.4亿美元)的审查发现,被盗资金可以在攻击后两秒内转移。币安在法庭上的战绩仍然好坏参半:3月份恐怖融资指控被驳回,但6月份投资者针对杠杆交易损失在英国提起的诉讼索赔2亿美元。第十一巡回法院并未裁定币安是否违反RICO、转换或消费者保护法;它只认定仲裁是错误的管辖地。然而,该裁决增加了原告的筹码,其他巡回法院可能很快面临同样的问题:仲裁条款能否约束从未签署的人。该案发回佛罗里达南区法院,民事RICO指控如果8名原告胜诉,可获得三倍赔偿。受害者的律师将该决定描述为普通用户的胜利,认为你从未签署过的合同不应阻止你出庭。
这一裁决的主线是问责制:法院越来越不愿意让交易所利用未签署的合同来逃避美国责任。第十一巡回法院的执行令状将裁决建立在法律另行规定的义务之上——源于《银行保密法》和反洗钱义务——而不是币安的用户协议,使该裁决成为一项法律先例,三倍赔偿可能摆在桌面上。这比空投或历史新高这样的市场里程碑更重要,这是交易所责任诉讼方式的结构性转变,其影响从比特币(BTC)延伸到山寨币和算法稳定币。地区法院现在必须撤销仲裁命令并审理RICO索赔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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