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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四大金融监管机构提议在MiCA修订中有条件允许稳定币奖励
法国财政部、AMF、法兰西银行与ACPR在10月2日的联合回复中提议,在MiCA修订中有条件允许第三方稳定币奖励,反对欧洲央行体系扩大利息禁令,条件包括披露条款、不得承诺保证APY、不得按储蓄产品营销。
四大监管机构支持第三方奖励
法国四大金融监管机构已向欧盟委员会提出请求,希望在明确条件下允许第三方发放稳定币奖励,这一立场使巴黎与欧元区中央银行阵营形成了明显分歧。在10月2日提交的一份针对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MiCA)修订征求意见的联合回复中,法国财政部、证券市场监管机构AMF、法兰西银行以及银行与保险监管机构ACPR提出:加密平台及其他第三方支付的奖励应当纳入监管,而不是一概禁止,因为这类做法无论如何都会发展起来。文件援引了美国《GENIUS法案》的思路:该法案禁止发行方支付利息,但将第三方奖励排除在这一禁令之外。四家机构认为,这类间接补偿会降低持有电子货币代币(即EMT)的成本,并支持全天候运转的金融服务。它们同时警告,如果欧盟的监管框架比主要竞争对手更为严苛,欧元计价电子货币代币的地位可能被削弱。就第三方奖励而言,划分界线的标准在于付款方是谁:由平台或服务商基于用户持有和使用电子货币代币而给予的补偿,而非由发行方支付,将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监管对象。不过有一条红线仍然保留:四家机构一致同意,发行方必须继续被禁止仅因持有人持有稳定币就支付利息或同等收益。按照MiCA第五十条的规定,无论是Circle这类发行方,还是交易所等平台,都不得为持有稳定币支付利息。对于第三方奖励,法国监管当局附加了四项条件:平台必须向持有人披露奖励条款;不得承诺保证性的APY;不得将奖励作为储蓄产品进行营销;监管机构应评估其对银行存款的影响。四家机构要求把这些原则写入条例本身,而具体的技术性要求则授权给欧洲银行管理局制定。
央行阵营希望扩大禁令范围
由欧洲中央银行与欧盟成员国国家中央银行组成的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则持相反立场。在其于9月单独提交的征求意见回复中,ESCB主张MiCA关于禁止向稳定币持有人支付收益的规定应当继续有效并进一步收紧,而非放松。央行方面希望把禁令延伸到间接收益形式,例如奖励、费用返还以及部分忠诚度计划,并将禁令范围扩展到MiCA现行覆盖范围之外,纳入加密资产借贷和质押。它们的逻辑是:电子货币的存在目的是支付,不应演变为储蓄工具。法国与ESCB的分歧点在于范围而非原则:法国接受发行方层面的利息禁令,但其监管机构不希望这条禁令阻碍针对质押以及加密资产借贷与融出规则的澄清工作。它们同时附加了一项提醒:带有收益的服务不得成为规避发行方层面禁令的渠道。这场争论的影响远不止于监管机构本身。商业银行在全球范围内抵制奖励机制,警告稳定币可能从银行存款中抽走数万亿资金,与此同时它们也在发行自己的代币。汇丰银行(HSBC)已向香港330万用户推出其首只稳定币,数十家欧洲大型银行则正通过Qivalis联合体开发一种共用的欧元稳定币。与此同时,一个行业游说组织披露,已有超过5万名欧盟公民致函欧盟委员会,要求允许现金返还、忠诚度权益和费用返还等受监管的奖励形式。欧盟委员会现在必须权衡各方提交的意见,并在2027年6月30日前向欧盟立法机构提交报告,届时可能提出修正案。
这场争议的核心其实不在于持有人是否应该获得收益,而在于利率由谁决定。第三方奖励实际上在支付型代币上形成了一个影子利率,法国监管机构更倾向于让这个利率公开披露并接受监测,而不是把它逼到账外。ESCB的反提案将禁令延伸到质押和借贷,其影响将远远超出稳定币本身,波及更广泛的加密收益经济:在这个领域,采用委托权益证明的网络和借贷业务都在为锁定的资本支付回报。这条断层线由来已久,比特币极大化主义长期以来主张,收益类工具会把受监管银行业的风险引入体系,却不受同等保护措施的约束。随着欧盟委员会的报告须在2027年年中前完成,目前正在汇集的征求意见记录将直接决定布鲁塞尔最终起草哪些立法选项。
原始来源
- 联合回复 · amf-fran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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