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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恩锡提案将韩国数字资产征税推迟至2029年
韩国议员崔恩锡提交所得税法部分修正案,拟将数字资产征税推迟至2029年1月1日,年度免税额度升至5000万韩元,并允许亏损结转5年。
免税额度提至5000万韩元
韩国国民力量党议员崔恩锡(Choi Eun-seok)于10月27日在国会牵头提交所得税法部分修正案,拟将数字资产征税的生效时间推迟两年,由2027年1月1日延至2029年1月1日。按现行法律,转让或出租虚拟资产所得被归入其他收入类目:先扣除每年250万韩元的基础扣除额,剩余部分按20%的单一税率课税。所谓基础扣除,指在适用税率之前从应税收入中先行减去的固定金额。修正案拟将基础扣除与最低课税门槛同时上调至5000万韩元,即纳税人年度数字资产收入不超过该水平时,完全免征所得税。推迟安排同时覆盖转让与出租收入,20%的税率本身则维持不变。
法案的第二根支柱是亏损救济,这是现行法律没有的安排。若某一年度数字资产交易的必要费用超过总收入,由此产生的亏损可以在随后5个课税年度内从数字资产收入中扣除,这一机制称为亏损结转。附加条件是:亏损必须以客观记录佐证,包括虚拟资产经营者提交的交易历史。修正案文本说明,推迟征税时间是为了在实施前补足制度缺口,并援引了一个现实难题:对在境外交易所交易、存放于个人钱包的资产,目前缺乏足够的基础设施核实其取得成本。
与股票对等及波动性理由
崔恩锡给出的理由核心是资产类别之间的公平。金融投资所得税已被废止,普通个人投资者在交易所买卖的境内上市股票,其资本利得原则上完全免税。以这一现状为基准,他主张,仅对数字资产适用每年250万韩元的扣除额,将在投资资产之间造成不平等,而投资资产这个范畴在他口中可以从上市股票一路延伸到黄金。第二个理由是波动性:数字资产价格波动剧烈,现行规则却不允许亏损跨年结转。两项理由被他并列为修正案的必要性所在。
修正案同时也回应核实难题。境外平台购买的资产,其取得成本对税务当局而言极难还原,无论币是在全球最大的平台购入,还是在常见最佳加密货币交易所名单之外的小型平台成交,提交的法案都把这一缺口作为推迟的理由之一。由于法案尚处提案阶段,三项核心参数,即两年推迟、5000万韩元扣除额和5年亏损结转,均未确定。现行250万韩元扣除额与无亏损救济的状态仍在执行。国会审查日程尚未排定,政府对法案的态度也还未知。
这份提案落地时,更广泛的政策讨论本就悬而未决。共同民主党曾在党政会议上讨论推迟方案但未有结论,此前预计一至两周内会作出决定。这项法案的意义,与其说在于其文本会原样通过,不如说在于它首次把具体数字,2029年、5000万韩元、5年,写进了一个此前停留在抽象层面的讨论。对纳税人而言,当下生效的数字不变:每年扣除250万韩元,超出部分按20%课税,亏损不予救济,除非国会将这份修正案写入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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